5月6日上午,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,按照学校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,围绕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之组织纪律篇内容,参会党委委员紧密结合实际工作,进行交流研讨。会议由党委书记吴红文主持,全体党委委员参加学习。
会上,康亚通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七章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,主要包括: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,不执行组织决定,不如实报告和说明,参加非组织活动,违规选任干部,谋取不当利益,违反组织工作原则,违反出国(境)管理规定等。
会议强调,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组织之间、组织和党员之间、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,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、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条件。 学院各党支部要组织师生党员认真学习违反组织纪律全部内容,一是明确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具体内容,确保从党员干部到学生党员知边界、明底线,不断强化党性意识和守纪观念。二是要经常性开展组织纪律教育和培训,提高全体党员对组织纪律的认识和遵守意识,帮助党员理解和把握组织纪律实质内容。三是对照组织纪律各项规定进行检查,深入进行自我剖析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强化监督检查,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