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6日上午,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,根据学习计划安排,围绕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违反工作纪律相关内容,参会党委委员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交流,会议由党委书记吴红文主持。
会上,王营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,其主要内容有:工作不负责任、不履职尽责、不愿担当行为,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作风,机构编制及信访工作违规行为,党组织违规处理行为,统计造假及不如实报告工作行为,干预市场经济及插手执法执纪行为,不遵守党组织秘密及私自留存资料行为,违反考试及录取规定,违反出国(境)相关要求行为等。
王营认为,工作纪律是保障工作顺利进行、提高工作效率、确保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,对于单位的整体运行和个人成长进步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,要深刻认识到工作纪律的重要性,将其视为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要求。二是要发挥领导示范作用,领导干部在工作纪律方面要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各项规定,保证工作任务有效落实,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。
吴红文结合工作提出三点要求。一是锚定目标,雷厉风行,不负众望。按照学校“一一三九”发展思路和2024年重点工作内容,结合各自分管工作,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、明确工作重点、细化工作任务,扎实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。二是各司其职,群策群力,党政同心。学院班子成员各司其职,工作中多通气、多交流,党政齐心协力,相互尊重,相互支持,始终保持班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。三是清正廉洁,艰苦奋斗,坚持原则。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,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,大力弘扬自力更生、艰苦奋斗的精神,克服畏难情绪,敢于坚持原则,敢于斗争,在原则问题上不含糊、不退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