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实施“人才聚胶”战略,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胶创新创业,加快建设现代化上合新区,推动胶州市成为支撑青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极,我市拟于近期开展2023年“优才聚胶”计划选调工作,选调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事业单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引进范围和对象
一、选调范围
1.高层次选调:全日制博士研究生;
2.定向选调:海内外部分重点高校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)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;
根据教研厅函〔2019〕1号文件规定,自2017年起,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,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,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。
二、资格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无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3.政治素质好,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;道德品行好,遵纪守法,作风踏实,组织纪律观念强;
4.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5.年满18周岁,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(1996年11月及以后出生)、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91年11月及以后出生)、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6年11月及以后出生);
6.具有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。
二引进计划和数量
首批计划选调事业编制优秀人才50名,其中市直岗位20名、镇街岗位30名
三报名时间及方式
一、报名时间:2022年11月14日17:00—11月18日11:00
二、报名方式:报名网站:https://ces.jiuyejie.cn/front/web/?pid=246941384010047538。网上报名期间,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,每名考生仅可报考1个岗位。报名审核一般需要1-2个工作日,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,报名信息在审核通过及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,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、不完整、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影响报名的,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。
四考核形式
(一)初选
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到选调现场参加考试。初选以答辩交流、面谈讨论等方式进行,初选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,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综合测试范围。
如考生数量较多,将视情况在初选前增加预选环节,结合考生的学习经历、专业知识水平、现实表现等要素,择优确定进入初选范围人员。
(二)综合测试
综合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,采取百分制计分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尾数四舍五入,划定合格分数线,综合测试成绩为最终成绩。如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,则根据初选成绩确定排名顺序。根据最终成绩,按照1: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,先进行等额考察体检。综合测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。
五 聘用和管理
事业编制
一、对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确立人事关系,约定在胶州市最低服务年限5年(含试用期)。公示期满后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违约,直接取消聘用资格,并记入诚信档案。
二、管理及待遇
1.管理培养。聘用人员作为胶州市党政后备干部人才重点培养,建立个人成长档案,实行跟踪管理,对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。
2.相关待遇。聘用人员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。对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,自享受补贴月份起,分别按照1200元/月、800元/月、500元/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;对在青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,分别给予15万元、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。如遇政策调整,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。
六咨询
咨询电话:17667802027